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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赵伊宁)记者13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规避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安全。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境内召回问题,最新公告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并呼吁取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生产经营外包给境内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本公告强化了跨境电商企业的相关义务。跨境电商企业发现涉案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通知签约企业妥善收集、处置所售食品。撤回、处置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为强化跨境电商平台责任追究,本公告督促跨境电商电商平台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管理,鼓励跨境电商企业、签约企业采取召回等措施。不采取主动退出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将无法提供平台服务。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撤资。对不履行提款相关义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境内外包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信用管理。
(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