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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在中国民航总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已经全面修改并正式公布。新修订的航空法从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飞行安全、旅客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全面完善现行法律。这对于发挥民航产业战略地位、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自18世纪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快速发展,低空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此次航空法修改的目的是促进通用航空发展,激发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活力。中国民航局交通运输部副局长王维军介绍,新版民航法对通用航空市场管理领域进行修改,规定国家促进通用航空发展,加快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和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采取措施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陈晔 航空车间副主任中国民航局民航司也表示,修订后的适航管理部门建立了覆盖全流程、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在保证安全的同时,依法保障国产大飞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在涉及机场的重大修改中,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局副局长张延峰表示,通过设立通用机场专门部门、明确国内交通设施与通用机场协调发展、对公共机场和其他通用机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等,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将进一步壮大通用机场,激发低海拔地区经济活力。另一个支柱此次航空法修改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安全。王维军介绍,在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管理领域,新版民航法进一步规范危险品运输资质管理,从而更有效协调安全与行业发展的关系。同时,电子托运单具有法律效力。明确给出和规范数据安全要求。在机场相关法规中,本次审查的重点是完善安全防控机制。除了细化机场进气和电磁环境防护的具体要求外,还详细列出了影响飞行安全的各种禁止行为,并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为飞行安全构建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正案专门设立了一个章节来阐述这一问题。将旅客权益保护纳入民航法,将原来零散的旅客权益保护规定系统化、法制化,将旅客权益从单纯的合同权利提升为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权益,为旅客权益保护奠定了更加清晰的法律基础。